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改变我市湿地保护率低、生态功能脆弱的局面,切实加强和推进全市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高湿地保护水平。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76号)》、《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第二次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成果,经界首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发布公示界首市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和湿地保护小区,信息如下:
界首市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和湿地保护小区信息表
序号 | 湿地名称 | 湿地保护小区名称 | 所辖乡镇街道 | 四至范围 | 面积(公顷) | 湿地类型 | 保护方式 | 保护管理 | 备注 | |||
总面积 | 湿地保护面积 | 保护管理机构 | 责任主体 | |||||||||
1 | 界首随湾湿地 | 界首随湾湿地保护小区 | 西城街道
颍南街道
东城街道
田 营 镇 | 东至 | 安徽太和界 | 418.18 | 320.01 | 永久性河流、库塘
| 界首市湿地保护小区
| 林业局
水利局
环保局 | 西城街道办事处
颍南街道办事处
东城街道办事处
田营镇人民政府 | |
西至 | 河南省界常胜沟 | |||||||||||
南至 | 沙颍河右岸(水陆交界处) | |||||||||||
北至
| 沙颍河左岸(含城东地表水厂及周围园林景观) | |||||||||||
合计 | 418.18 | 320.01 |